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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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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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1]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我校《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水平,近期将开展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2020年冬季和2021年夏季第一批次获得我校博、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论文选题突出创新性,对理论创新和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突出实践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实践导向,具有相当的应用前景、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先进,理论论证严密,实验设计合理。

3.遵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翔实,写作格式规范,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

(二)盲评及答辩结果要求

论文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好评,评阅专家意见均为B以上的,答辩结果优秀。

(三)学术成果要求

论文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A4类及以上1篇,A52篇,或A5类和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文各1篇;人文社会学B类及以上1篇C类2篇(学术论文等级参考《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评价办法》(青大科字[2019]32号)和《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青大社科字[2016]2号),下同。

 2.硕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A5及以上1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会艺术学科D类及以上1篇(包含研究生第二位且本人导师第一位)。人文社会艺术学科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平均分90分及以上且具有突出创新点现实意义,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要求

3.在学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奖励。

4.在学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及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之一省级(分赛区)及以上奖项。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学院(部)推荐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应严格按推荐条件筛选,宁缺毋滥。满足推荐条件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无名额限制。

评选程序

1.经导师同意研究生个人申请

2.学科组织专家对本学科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推荐。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形成排序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上报校学位办

4. 校学位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逐篇审议,经投票表决评选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篇数占当学年相应培养层次授予学位人数的10%

五、表彰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20216月21日前将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报送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附件2)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2.《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1份

3.学位论文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分两部分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优秀论文)学院-学号-姓名.pdf命名。

各学院(部)应按推荐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完成本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

邮箱:qdxwb2012@163.com

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浩园教学楼1003)

 

附件:

附件1: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xls

附件3:青大科字〔2019〕32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青大社科字〔2016〕2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pdf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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