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我校《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水平,近期将开展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2020年冬季和2021年夏季第一批次获得我校博、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论文选题突出创新性,对理论创新和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突出实践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实践导向,具有相当的应用前景、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先进,理论论证严密,实验设计合理。
3.遵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翔实,写作格式规范,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
(二)盲评及答辩结果要求
论文受到同行专家的一致好评,评阅专家意见均为“B”及以上的,答辩结果为优秀。
(三)学术成果要求
论文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A4类及以上1篇,或A5类2篇,或A5类和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文各1篇;人文社会学科B类及以上1篇或C类2篇。(学术论文等级参考《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评价办法》(青大科字[2019]32号)和《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青大社科字[2016]2号),下同。)
2.硕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A5类及以上1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会艺术学科D类及以上1篇(包含研究生第二位且本人导师第一位)。人文社会艺术学科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平均分90分及以上且具有突出创新点或现实意义的,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要求。
3.在学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奖励。
4.在学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及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之一的省级(分赛区)及以上奖项。
三、推荐名额
各培养学院(部)推荐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应严格按推荐条件筛选,宁缺毋滥。满足推荐条件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无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
1.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个人申请。
2.学科组织专家对本学科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推荐。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形成排序推荐名单,在学院(部)内公示,上报校学位办。
4. 校学位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逐篇审议,经投票表决,评选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篇数占当学年度相应培养层次授予学位人数的10%。
五、表彰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报送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附件2)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2.《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1份;
3.学位论文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分两部分合并成一份PDF文件,以“(优秀论文)学院-学号-姓名.pdf”命名。
各学院(部)应按推荐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完成本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
邮箱:qdxwb2012@163.com
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浩园教学楼1003)
附件:
附件1:青岛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xls
附件3:青大科字〔2019〕32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青大社科字〔2016〕2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pdf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