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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青啤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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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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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字[2010]16

    为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岛大学——青啤英才奖学金”,对我校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为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二、奖励范围及金额

   (一)奖励范围

该项奖学金从青岛大学14个专业中具有正式学籍的二、三年级

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产生,定向和委培生不参加评选。14个专业为: 汉语言文字学、机械电子工程、热能工程、机械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材料工程、诉讼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奖励金额

奖学金每年奖励30名优秀研究生,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课程学习成绩一般应居本专业前30%,科研能力突出;对博士研究生重点考核其创新能力;

(三)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优先推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或者党、团组织处分者;

  2、综合测评成绩不合格者;

  3、有重修或补考记录者;

  4、有损害学校声誉和研究生形象行为者。

  四、评审程序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当年评选通知,下达评选名额;

(二)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申请材料;

(三)学院(教学部)对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原件等审核,进行初评;

(四)学院(教学部)公示初评结果;

(五) 学院(教学部)签署初评意见,将申请表及推荐表报党

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学校与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七)公布评选结果,召开表彰会,为获奖者发放奖学金。

  五、其他

(一)经审核,如发现有不属于评选范围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被推荐,将取消此名额,不再发回重评。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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