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创新成果、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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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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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2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创新成果、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项目分为三类:1、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包括:研究生创新成果;2、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含专项项目)和重大项目。

(一)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32项。第一申报人应是具有青岛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9门,精品研究生课程1门。

(三)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省级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9门,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2门。

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要求。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要求。

(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面上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专项项目1项,重大项目1项。

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主持人、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优秀基地建设开展相关研究。申报人根据《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具体见附件6)自主选题申报。

二、名额分配

(一)研究生创新成果:各学院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序推荐,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分别按照各学院在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的0.5%择优排序推荐,学院推荐人数不足1项的,可按照1项推荐。各学院推荐成果应向专业学位成果适度倾斜。

(二)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各学院可在三类项目中各推荐1项;青岛医学院可在三类项目中各推荐2项,并分类排序。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重大项目):各学院限选一类项目,可推荐1项;青岛医学院不限类别,可推荐3项,并排序。

三、校级培育

依托省级项目申报和推荐,同时开展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项目的立项培育工作。通过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发掘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质量项目,分类评审择优立项开展校级培育,确保优质资源向优质项目集中,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根据本次省级精品/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情况,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精品/优质研究生课程。

(二)根据本次省级精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情况,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精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三)根据本次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情况,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四)根据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若干校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

校级培育过程分为立项培育、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环节,建立退出机制,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及时终止,确保培育实效。各学院应精心筹划各类项目推荐、建设实施和进度考核,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培育质量。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按推荐名额报送。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直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11月10日(周日)下午16:00点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支撑材料和相应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dupyb@126.com,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如“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学院名称—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材料各1份,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分管领导等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逾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研究生课程、精品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类评审,确定各类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系统上报。申报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完成网上申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项目申报人要高度重视,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有研究生项目下一年度的推荐及申报资格。

2.各学院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创新成果:姜老师 85955501

优质研究生课程:赵老师 85950198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赵老师 85950198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陶老师 85953652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陶老师 85953652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

2.《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

4.《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号)

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号)

6.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7.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2号)

8-1.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

8-2.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申报书

8-3.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9-1.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9-2.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10-1.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10-2.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11-1.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书

11-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

12-1.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2-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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