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算学期
2024年春季学期。
二、核算标准
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37号)(附件1)进行。
三、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5日16:00
四、系统操作方式
请各学院进入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操作手册 (学院秘书老师端)》(附件2)进行工作量统计。
1. 修改课程分类,如有分实验课等,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课程分类(步骤一)。
2. 核对课程学时等信息,如需修改,请根据操作手册中的图解进行设置(步骤二)。
3. 设置新开课系数(步骤三)。
五、注意事项
本次研究生教学工作量首次线上统计,请注意以下几点:
1. 务必准确设置课程分类(影响计算系数)。
2. 根据《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新开课程第一学期视为“新开课”,系数为1.2。
3. 目前系统中生成的数据为研究生院批量生成,其他部分修改正确后可重新统计生成数据,如无把握请联系研究生院生成。
4. 请各学院务必在截止日期内完成,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设置情况批量生成工作量统计数据。
附件:1.《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37号)
2.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操作手册 (学院秘书老师端)
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