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修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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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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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培养字[2011]11                                                 

各学院:培养方案通知附件.rar

培养方案是开展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青岛大学关于制定、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青大研字【20112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集体讨论、制定(修订)本专业学位类型的培养方案。对于跨学院的专业学位类型,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由牵头学院统一组织。

二、课程编号规则见附件三。编写过程中注意与原有全日制科学学位课程一致的,用原有课程编号。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各专业学位类型培养方案

四、430日前,学院将制定(修订)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审批表整理汇总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peiyangke2008@163.com,文件名为“培养方案+**学院”。

五、制定(修订)本次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我校所有已获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型和领域。

六、本次制定(修订)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1级开始执行。

 

附件一:《青岛大学关于制定、修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青大研字【20112号)

附件二:培养方案格式

附件三:教学计划模板

附件四:课程编号说明

附件五:培养方案审批表             

研究生处

二Ο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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