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研培养字[2011]10号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本次培育项目采用各学院限额申报的办法(名额分配见下表)。在名额之外,如仍有非常优秀的申请者,可追加一项。学校将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选拔,作为培育对象,选拔数量根据申报情况从严掌握,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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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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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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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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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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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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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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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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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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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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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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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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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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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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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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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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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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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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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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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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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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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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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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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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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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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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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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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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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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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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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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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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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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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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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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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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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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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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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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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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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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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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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
(一)由研究生本人与指导教师联合提出申请,填写《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由学科进行综合评议,通过者报所在学院,并提交已取得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成果原件,根据本院申报情况及限额,择优推荐。在4月22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及审核通过的成果的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文件名:论文培育+**学院)发送至 peiyangke2008@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入选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联系人:于春燕 联系电话:85953652 邮箱:peiyangke2008@163.com
附件1: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
附件2: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
附件3: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一览表
论文培育附件.rar
研究生处
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