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1]12号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青大研字[2008]9号),学校决定对2008年首批立项研究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并同时上报项目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结题验收后退还。
二、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把所有材料报至研究生处203室。
联系人:王传永;联系电话:85950126
三、其他事宜
1、对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的项目,学校将及时划拨经费余额,并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2、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或未达成预期目标的项目不予结题,不划拨经费余额。
附件:
1、2008年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待结题)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