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服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服的用途和使用场合(国务院学位办制定)
学位服仅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准滥用。
二、学位服规范(国务院学位办制定)
学位服分为:校长(导师)服、博士服、硕士服、学士服四种,每套学位服由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等四部分组成。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二)流苏
博士学位帽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学士学位帽流苏为黑色,校(导师)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黑色,校(导师)长袍为红、黑两色。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 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