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3年冬季博士、硕士答辩资格审核结果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评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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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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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3]16号

各学院(部):

经学校审核,2023年冬季学期我校共有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1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7名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等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现将已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的人员名单反馈给相应学院(部)。

根据《2023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下一步将对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和学位论文盲评,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我校将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23年冬季申请博士、硕士答辩的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学位办字[2019]19号(见附件1)。

二、论文送审

2023年冬季申请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送校外专家盲评,博士学位论文盲评由校学位办统一送审,每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审送5位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由各学院(部)统一提交线上平台送审,非全日制、同等学力、在职硕士的学位论文每篇一审送3位专家,其他硕士类型学位论文每篇一审送2位专家。“申请内部学位论文”也须按照正常程序送审。

三、评阅意见处理

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执行。

评阅结论分A、B、C、D四档。A为优秀(90-100分),同意答辩;B为良好(75-89分),略作修改后答辩;C为较差(60-74分),较大修改后重新送审;D为差(60分以下),不同意答辩。评阅结论“C”或“D”均为否定意见。

评阅结论使用说明如下: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的,视为通过学位论文评阅。若评阅专家未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研究生可直接参加答辩;若评阅专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以下简称《修改说明》,见附件3)。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中有1个“C”,其余结论均为“B”及以上的,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复议申请表》(见附件4)提交至培养单位申请复议,经单位审批同意后,复议提交材料按《修改说明》、《专家评阅意见书》、《修改后论文全文》顺序合并成的一份PDF文档,由学院(部)送审原专家。复议结论为“B”及以上的按(一)项规定处理。原评阅意见书、修改说明和复议评阅意见书一并存学位档案。复议结论仍为“C”或者“D”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三)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中有1个及以上“C”或“D”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中有2个及以上“C”或1个及以上“D”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四、评阅结果异议申诉

盲评结论中仅有 1 个“C”或“D”,且其余意见均为“B”及以上的,若申请人和导师认为该评阅结论系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阅有失公平,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异议申诉的具体流程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五、论文提交要求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提交三种格式文档,分别为Word、Pdf、txt。Word、Pdf文件为完整的定稿学位论文,txt为学位论文的摘要文档,只需填写中文摘要部分)

(一)博士提交文件命名要求

Word、Pdf命名要求:“11065_学科代码_学号_LW”

txt命名要求:11065_学号_ZY

例:①11065_105101_2019010000.doc

②11065_105101_2019010000.Pdf

③11065_2019010000_ZY.txt

(二)硕士提交文件命名要求

Word、Pdf、txt命名要求:“学院(部)_学号_姓名”

例:①历史学院_2020020000_张三.doc

②历史学院_2020020000_张三.Pdf

③历史学院_2020020000_张三.txt

2.论文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博士、硕士分别同时填写提交《论文信息表(博士)》(附件5)和《论文信息表(硕士)》(附件6)。

3.按照《2023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规定,经导师、学科及学院(部)审核后,请各培养学院(部)于10月11日汇总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10月17日前汇总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qdu.edu.cn,经校学位办反馈“查重”合格后可进行盲评送审。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注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将使用Word文件,论文盲评使用PDF文件。两种文件格式的文本须一致,若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六、评阅结果动态监测

学校每学年统计评阅结果,对整体盲评结果较差、送审论文把关不严的学院(学部)将采取处理措施,对整体盲评结果优秀的学院(学部)予以正向激励。实行“驾照式”量化评价导师论文指导效果,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将作为上岗审核及带教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规定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青大学位字[2022]2号,附件2)。

请各有关学院(部)和研究生导师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初稿撰写和评阅前审核,对于未达到答辩水平的学位论文暂不予提交检测和送审。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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