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籍字[202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生需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在有效修业年限内的统招研究生须按时返校,按所在学院(部)要求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到校报到注册者,应向所在学院(部)办理请假手续。因培养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查阅资料等工作的研究生,如不能及时回校注册,也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院(部)填写《青岛大学统招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请于2023年9月5日16:00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qdxwb@qdu.edu.cn)。
各学院(部)在做好统招研究生报到工作的同时,也要按相关要求做好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注册工作认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青岛大学统招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表.xls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