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后复查及定稿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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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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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3]13号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20〕3号)的有关规定,请学院(部)按照以下工作安排做好学位论文复查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后校级复查

学校抽取了部分论文,在院(部)级复查基础上进行校级审查,校级抽查答辩后复查名单详见(附件1)。校学位办将组织独立的复查专家组,对学位论文进行复查。复查专家组意见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位审核的重要参考。提交校级复查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时间:请有关学院(部)于7月6日中午12:00前提交答辩后定稿学位论文。

2.提交格式: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记录和定稿学位论文依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涉及到作者及其导师信息的地方应遮挡回避。文档以“学号-姓名-学院(部)(答辩后复查)”命名。

二、定稿论文提交

(一)学位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导师、学科和学院(部)须填写(附件2)《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一式一份纸质版,存入学生学位档案。

(二)纸质版论文

1.定稿学位论文应符合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已交内部保密申请的论文,应在密级处填写:内部1或2年。

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论文页中,作者、导师和日期均须填写。

3.统一论文封面胶装纸质版学位论文1份提交校学位办,另按照档案馆和学院(部)要求提交相应数量纸质版论文。

4.以学院(部)为单位,论文整理好后请用捆扎绳捆扎。并填写 《青岛大学学位论文报送表》(附件3)纸质版附在首本论文上面。

(三)电子版论文

1.电子版学位论文内容须与定稿存档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中学位论文电子封面格式)、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其中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需要论文作者和导师签署后,以扫描页形式添加在电子版学位论文中。学位论文如有涉密内容,由导师负责审核、处理,学科、学院负责逐级审查,报送的论文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

每人须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pdf+txt)

定稿版学位论文须为pdf格式(不能带有密码),论文摘要须为txt格式。均以“学院(部)_姓名_学号”命名,中间连接符号为下划线“_”。已申请内部保密的还需在电子版论文文件名后加注“内部”。


例:①历史学院_张三_2020000101.pdf

历史学院_张三_2020000101.txt

②历史学院_李四_2020000102.pdf(内部)

历史学院_李四_2020000102.txt

论文报送时间:9月1日前纸质版论文按学院(部)为单位交至浩园教学楼10楼1003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dxwb@qdu.edu.cn。


附件1 2023年夏季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后复查名单.xlsx

附件2 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docx

附件3 青岛大学学位论文报送表.doc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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