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1]12号
青岛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1年7月14日下午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夏东伟校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39人,实到会30人,请假9人,到会委员总数超过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表决,会议决定授予博士研究生Umar 1人管理学博士学位;授予硕士研究生丁晓涵1人法学硕士学位,张红1人教育学硕士学位,张艺伟等4人文学硕士学位,徐嘉行等3人历史学硕士学位,田雪寒等6人理学硕士学位,周敬业等11人工学硕士学位,袁海峰等31人医学硕士学位,肖雨晴等4人管理学硕士学位,王文静等6人艺术学硕士学位,秦文昭1人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王艳菲等11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陈丹丹等28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王岚等8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张杰1人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范文楚1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李志华等42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王淑萍等18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张雯雯1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张璐莹1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王建民等36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范鑫等9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李晓梅等10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李珍珍等2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魏田甜等3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黄皓等2人工学学士学位,王春等1人管理学学士学位,黄誉婧等1人文学学士学位,伍慧莹等3人艺术学学士学位,亚思曼·居来提等1人法学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异议期三个月,时间从2021年7月14日开始到2021年10月13日结束,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其博士学位授予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学位授予名单将于7月15日在校园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附件1 青岛大学2021年夏季第二批次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青岛大学2021年夏季第二批次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xlsx
附件3 青岛大学2021年夏季第二批次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xls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