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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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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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1]11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现将2021年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已经至少完整地指导过一届研究生毕业,且目前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研究生教育的政策规定和教育规律,能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履行模范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硕的科研工作相关成果,拥有一支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学术团队,能够为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近两年为研究生系统地开设过一门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深刻体现当今科学发展的最新成就,同时教学大纲完备,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没有随意调课、缺课等现象。另外,在校外工作的导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学术特长和学科优势,为研究生的学术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广泛的实践平台。

(四)所指导的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取得了较好的学术、技术成果,学位论文设计合理,论证严密、数据可靠,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录取率高或就业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

(五)在教育部和省学位办抽检中无问题论文的情况,所指导研究生在2021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中,没有因盲评不通过取消答辩资格的,没有学术不端、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以及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六)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指导的研究生近一年202071日起至今,下同)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2.指导的研究生近一年参加各类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理工医学科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近一年发表A5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青岛大学为第一单位,分类等级参考《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评价办法》(青大科字[2019]32号),1篇A4类等同2篇A5类,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文等同于A5类,下同)。

4.理工医学科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近一年发表A5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指导2021毕业硕士研究生1人及以上考取博士研究生。

5.人文社科学科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近一年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或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发表D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分类等级参考《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青大社科字[2016]2号),1篇C类等同2篇D类)

6.人文社科学科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近一年发表D类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指导2021毕业硕士研究生1人及以上考取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筛选,满足推荐条件者无名额限制,宁缺毋滥。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79日前将《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青岛大学2021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并将以上两表电子版和推荐导师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dxwb@qdu.edu.cn

四、表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学校将对获奖者给予表彰。

各学院(部)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切实发挥好评优选模的激励、示范作用。

 

附件1: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2:青岛大学2021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xls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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