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0]16号
各有关学院(部):
为保证我校202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博士、硕士
根据《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2020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予以毕业,同时按学位授予要求申请相应学位;毕业时未取得学位、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且已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毕业研究生可申请学位。
(二)学士
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各类本科毕业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二、时间安排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2020年冬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的时间进行。
各有关培养单位务必于9月22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申请“内部学位论文”的博士、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须在提交答辩申请的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青岛大学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及证明材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具体见教务处通知。
三、工作流程
为保证各环节申请材料提交、审核、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研究生本人、学科、学院(部)务必认真参照《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按附件中的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上述参照文件、填写表格及工作流程等最新版电子材料详见《202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下载地址:→学位工作→下载专区→《202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
各有关培养单位务必将通知传达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限完成各环节工作,逾期校学位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冬季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