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0]15号
各博士培养学院(部):
为做好2020年冬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预答辩目的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审查博士学位论文是否可以正式答辩,查找博士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博士生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二、 预答辩组织
1.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统一由博士培养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2. 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见附件1),向学科提出预答辩申请,经学科审核后上报学院(部)。
3. 各学院(部)可根据申请预答辩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分组成立预答辩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组长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答辩人的导师不可担任组长),组员可由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组成。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为确保预答辩工作的质量与实效,尽可能聘请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阶段性检查工作中的考核小组成员。
4. 预答辩专家委员会配秘书一名,负责预答辩的具体安排、会议记录与材料的整理工作。
三、预答辩的程序
1. 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生提前将学位论文初稿交预答辩专家审阅。
2. 预答辩海报提前3天全校张贴,公布预答辩会的时间、地点及答辩人。
3. 预答辩会由预答辩委员会组长主持,导师全面介绍预答辩博士生的研究情况后,博士生做不少于30分钟的汇报。
4. 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完成工作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书写格式是否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 预答辩委员会应对预答辩学位论文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1)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并填写《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说明》(见附件2,简称《预答辩修改说明》),导师要对修改后的论文和《预答辩修改说明》认真审阅并签署意见。
(2)培养学院(部)将修改后论文和《预答辩修改说明》再次送审至少2名预答辩专家审查。论文审查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在半年内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由导师审阅同意后,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4)不参加预答辩者不得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预答辩完成时限
各博士培养学院(部)务必于9月22日前完成2020年冬季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各项工作并提交预答辩组织工作报告。
各培养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组织工作, 严把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关,避免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
附件1: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doc
附件2: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说明.doc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