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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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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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06

各培养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办字【2020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夏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明确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时间,增加答辩前论文审查环节

613日前,各学院(部)继续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进一步修改,理工医学科毕业研究生补充实验数据、完善论文撰写,人文社科学科毕业研究生进一步翔实文献资料、推敲论文论证,提高论文质量;613-18日,各学院(部)组织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定稿;618-19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审核,上述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详见《2020年夏季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日程组织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各环节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答辩场次较少的培养单位尽可能往后安排论文答辩。各培养单位的论文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发送到校学位办审查并公示。

二、增加答辩前论文审查环节

为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2020年夏季增加答辩前论文审查环节,审查时间为610-12日。校学位办按照突出重点、随机抽取的原则抽检部分论文,抽检名单将于65日公布,其余论文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审查。申请人须于69日前准备好评阅专家意见书、修改说明及修改后论文。

本环节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及答辩前论文是否符合参加正式答辩要求。答辩前论文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正式答辩。

三、增加2020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第二批次

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628日至730日进行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

第二批次原则上面向受疫情影响,在第一批次中未完成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次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流程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降低学术标准,不放松质量把关,具体工作安排日程详见《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

四、简化学位档案纸质材料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夏季学位档案纸质材料的领取工作调整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四种材料学校将发布电子版材料(见附件3),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并打印装订,学校将不再发放统一印制的纸质材料。

2.2020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发放的论文封面胶装,2020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使用学校统一印制发放的论文封面胶装,受疫情影响没有返校的硕士研究生也可使用电子版论文定稿封面简装。各学院(部)可于530日前到学位办领取纸质论文封面。

3.各学院(部)可根据需求到学位办领取《论文答辩海报》及《专家聘书》纸质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研究生导师及2020届毕业研究生务必认真做好上述有关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附件1:2020年夏季第一批次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doc

附件附件2:2020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doc

附件附件3 学位档案材料.rar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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