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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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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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19]24号

各博士培养学院(部):

近期,接到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号)的通知,要求采集博士生导师信息,并上报教育部。请各学院(部)通知博士生导师(具体名单发给各学院(部))根据信息采集说明认真填写并上报《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信息表》(见附件)。学院(部)审核本单位的导师信息填写是否真实、完善,审核后汇总到一个EXCEL表中,于11月28日(周四)前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2012@163.com),纸质版由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到学位办。学位办不受理导师单独报送。

本次信息采集是教育部第一次通过研招计划平台采集,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及博士生导师带教资格。请各学院(部)及每一位采集信息的博士生导师认真对待本次信息采集,如因数据不属实或数据缺失等问题影响我校博士生招生,学校将扣减相关学院(部)、学科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停止相关导师的招生资格。

附件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材料包 .rar

                                          青岛大学位评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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