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8年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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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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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18]10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按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岗位管理和择优上岗的原则,现将2018年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布置如下:
一、上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愿意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 青岛大学在编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者或校外硕士生兼职导师;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4. 申请者职称、学位、学术水平和科研项目等具体条件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原则上应主持在研科研项目、有充足的在账经费,且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校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认可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上岗资格:
1.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导师仍在暂停招生期限内的,或近三年内有2次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或盲评结果存在不合格情况的;
2.存在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失范行为的;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失范行为,被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且导师负有失察责任的;
4.无故不参加导师培训,不服从研究生教育学术活动安排,不能执行校、院、学科有关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或未能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已指导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筛选等培养环节的;
5.近三年出现重大研究生教学、实验或其他工作事故的;
6.因调离且不再指导研究生、不履行导师职责或出国逾期未归者。
7.其他原因未通过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校审核的。
二、 上岗程序
1. 学院(部)上岗标准备案
学院(部)根据2017年5月已备案的上岗标准执行,若需调整请将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新标准于5月15日前报校学位办备案。
2. 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同时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向学科提出申请。
申请上岗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般选择本学院内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
申请人需有稳定的研究方向,5年内至多调换一次上岗的学科专业;
至多选择1个学术学位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
首次申请上岗者还需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
3. 学科审议
学科负责人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将符合条件者汇总《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4),连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和《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一并提交学院(部)。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部)将学科推荐的上岗名单和证明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核通过的上岗名单需在学院(部)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者《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学院存档一年备查。
5. 学校备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硕士生导师上岗名单报学校备案。
上岗程序中2-4项由学院(学部)自主安排时间,硕士生导师上岗名单于6月15日前报校学位办备案。
三、材料提交
6月15日前,学院(部)向校学位办提交《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和首次上岗导师的《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质材料。同时将《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dxwb2012@163.com。
校学位办将抽检部分学院导师上岗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人3年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并核减学院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导师上岗工作,梳理学院(部)人才队伍现状和研究生培养水平,认真审核硕导上岗申请材料,真正选拔高水平教师进入硕士生导师岗位,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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