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1]2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1〕5号)要求,为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不得申报,其他取得特别突出与学位论文有关成果的均可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校根据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见附件),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
(一)学位论文每篇一式2份(获2010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人,可不必重复提交论文)。
(二)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相应推荐表中注1)一式2份,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不装订。材料由校学位办公室汇总后统一装订。
(三)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做文件名)存入以学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xwb@qdu.edu.cn。
(四)学位论文需通过论文作者自行网上提交(具体网上提交要求见附件6),系统自2011年3月21日0时开通,请及时登录http://gradms.ujn.edu.cn,注册学生临时账号,登陆后按相关要求提交论文,网上提交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仅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7)、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于3月25日前提交完毕。
全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是检验各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请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并将以上材料于3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学籍学位科。
附件:鲁学位办〔2011〕5号附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关).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