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0]27号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经2010年12月21日青岛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委员表决,决定授予毕业博士研究生孙兆明等4人经济学博士学位,龙琼华1人理学博士学位,任书荣等2人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毕业硕士研究生马腾飞1人法学硕士学位,翟迎利等5人文学硕士学位,单瑞永等2人历史学硕士学位,郑征1人理学硕士学位,丁文涛等3人工学硕士学位,吴永霞等2人医学硕士学位;授予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郑长民等2人理学硕士学位,常爱荣等5人工学硕士学位,邓念等11人医学硕士学位,李成等5人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徐爱丽1人理学硕士学位,张耀武1人工学硕士学位,陈豪等43人医学硕士学位,王晓峰1人管理学硕士学位,王璇等4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徐萍萍等59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刘霏等70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王志刚等21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邓金华等23人文学学士学位,鲁明祥等38人理学学士学位,刘明哲等71人工学学士学位,李祥等26人管理学学士学位,李江勇等16人经济学学士学位,徐成等9人医学学士学位,孙雷法学学士学位,张静历史学学士学位;授予孙维谦等2人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刘旭等7人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异议期三个月,时间从2010年12月22日开始到2011年3月22日结束,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其博士学位授予的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您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0532-85950708
附件:2010-27附件.zip
1、青岛大学2010年冬季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公示名单
2、青岛大学2010年冬季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公示名单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