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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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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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办字[2010]16

各有关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为保证我校冬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博士、硕士

1、原定于2010年冬季推迟毕业、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且已通过本学科组织的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提出正式答辩申请。

2、凡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工程硕士等各类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均须填写《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向所在学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术论文已按要求正式发表且学位外语符合授予相应学位条件者可以向所属提出学位申请,否则,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4、已毕业但因学位外语或发表学术论文不符合要求未同时取得学位且仍在规定修业年限内(2004年起取得学籍)的研究生,若已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可填写《青岛大学学位申请书》向所在学科、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二)学士

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各类本科毕业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二、日程安排

各有关培养单位务必于920日前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日程按照2010年冬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进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参照进行。

三、材料发放与报送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研究生、学科、学院务必使用随本通知发布的最新版材料。电子材料下载地址:http://grad.qdu.edu.cn→学位工作→下载专区→201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纸制材料请有关培养单位于1012日统一到学籍学位科领取。

各工作环节的材料提交、审核、报送要求参见下载材料包中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流程》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

各有关培养单位务必将通知传达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工作,逾期校学位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2010-16附件:2010年冬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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