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0]17号
各有关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经复核,2009-2010年度第二学期拟上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的部分内容有待修改补充,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各培养单位(发至研究生工作秘书邮箱请查收时给与回复),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对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见附件)中的要求认真修改补充,并于9月15日前将修改结果发至电子邮箱:xwb@qdu.edu.cn。
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2010-17附件.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