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青岛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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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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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大字〔2009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教研字[2008]1号)和《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青大校字[2008]1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研究生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思想道德素质、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成长,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对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适应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以“总量发展、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加强管理”为目标,以培育学科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

三、建设措施

(一)围绕学科建设需求开展导师队伍建设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及学科研究方向的建设需要,合理配置学术带头人岗位和研究生导师梯队,开展导师遴选、导师上岗考核等工作。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依托,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聘任政策,引进和培养一批学术造诣高、创新能力强、具备领导团队才能的学术带头人,培育学科领军人才。强化学科负责人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凝练方向及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支适应研究生教育规模增长和教育质量提升需要的优秀导师队伍。

(二)严格导师岗位管理

根据各学科的办学条件、人才的社会需求及研究生招生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岗位设置坚持向人才需求量大、生源好、培养质量高的学科倾斜,向科研平台扎实、科研项目多、科研成果突出的学科倾斜。坚持遵循“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导师遴选。以导师科研创新能力和带教能力为考核重点,进一步规范导师上岗考核工作。没有科研经费或近五年内产出的科研成果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导师暂停招生。各学科须相应制定不低于遴选条件且适于本学科特点的导师上岗考核条件。

(三)优化导师队伍结构

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转变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导师队伍应满足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增加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比例,逐步提高导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加大中青年导师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获批省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的年轻教师,允许破格申请遴选导师。

(四)加强导师培养与培训

学校设立“导师学校”,每年定期举行导师培训工作。在岗导师每5年必须参加1次学习,新增导师上岗前需完成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学习的导师,暂停或减少其下一年度招收研究生人数。导师学校将定期聘请我校及国内外权威的教育管理专家开设兼具“权威性、学术性、实用性”的讲座及研讨,为导师提供培训、交流、观摩和互动的平台,共同探索和解决研究生指导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五)完善导师激励机制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定期评选奖励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定期评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先推荐获奖研究生导师参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支持研究生导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研究生导师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和联合培养研究生,优先推荐研究生导师参与学校开展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项目。

(六)拓宽导师来源渠道

加强校外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研究生培养,支持跨学科、跨单位、跨国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在地方经济建设重大科技项目中培养研究生,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七)强化导师培养责任制和资助制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传授知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与能力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教书育人;要紧密结合承担的科研项目与课题,把研究生编入本人的科研团队、分配科研任务、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要承担资助研究生的相关义务,并指导、帮助研究生就业。学校制定具体措施,逐步实施财政划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及其他有关资金三者有效结合培养研究生的资助机制。

(八)建立科学的导师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各学院要针对学科特点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办法,实行研究生导师定期述职制度,对研究生导师的业务水平、科研情况以及培养研究生的情况等定期进行考核。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参与作用,在研究生导师评聘、考核等工作中广泛听取研究生的意见,建立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反馈机制。

四、保障条件

(一)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学校要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不断研究导师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关键问题,确保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和完善研究导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梳理人才引进、导师遴选、考核、培训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做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营造有利于导师工作的学术氛围和环境。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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