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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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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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研究生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创新,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依据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创新作为研究生教育持续发展的灵魂和动力,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的研究生教育规律,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改革培养模式,提高创新能力

1、科学制订培养方案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培养质量与规格的基本要求,借鉴国内外院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培养经验,科学制订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反映本学科专业完整的知识体系、能力与素质要求,体现本学科的办学优势与特色。

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逐步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和师生双向选择。坚持分类培养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学科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制订弹性培养方案,鼓励个性发展,激发创造潜质。

2、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加强课程建设。增强课程的前沿性、探索性,及时反映学术领域最新的理论动态和学术成果;深化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通过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把研究生引导到学科领域的前沿。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学分结构,建立健全选课制度,提高课程的综合性、可选择性。组织专家设计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通开课程并选聘知名教授讲授,鼓励若干名教师共同开设专题讲座课程。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和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生课程。

加强教材建设。鼓励使用全国研究生推荐教学用书和国外优秀原版教材。对入选全国研究生推荐教学用书的教材,给予经费支持。

3、逐步实施开放式培养

加强不同学科之间、学校与企业或政府机构、学校与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学校与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课程互选、学生访学、学分互认、导师合作、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合作培养研究生。鼓励导师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或指导小组制。

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探索以多种形式开展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拓宽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培养研究生的国际竞争能力。

4、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体系

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研究生教学与管理中的应用。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教学资源中心,汇聚高水平学术讲座、精品课程、案例库等多样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5、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和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

依托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所(中心)等科研平台拥有的教育教学资源,建立以开放共享、自主创新为特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为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科学试验、跨学科合作和学业创新提供专门场所。将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结合起来,建设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充分利用校外优质资源,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就业适应性和创业能动性。

6、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及实践活动

建立、实施研究生学术研讨制度。在政策、经费等方面支持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支持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合作研究。以学校、学院、学科分别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和研究生学术沙龙等方式,逐步完善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条件,培育浓郁的校园学术氛围。创造条件为研究生提供“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7、开办研究生暑期学校

暑假期间,委托有关学院或学科,面向校内外招收在学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开办暑期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介绍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或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打造研究生学术交流与提高的平台。组织开设关于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比赛、计算机系统仿真大赛及其它研究生知识竞赛的培训课程。

(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加强导师管理与培训

完善导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严格导师遴选;实行导师上岗复审、师生双向选择;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导师在法规制约下的招生、培养、质量控制的主导地位。

完善导师培训、培养等政策,开展导师培训。充分发挥指导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支持导师业务进修、学历提升、国外访学,提高导师指导水平。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引进、培养力度,拓宽导师来源渠道,优化导师队伍结构。

2、探索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

紧密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与课题,通过把研究生编入科研团队、分配科研任务、开展科研活动等措施,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逐步将导师能提供的培养条件、科研业绩与指导学生数相挂钩,激励广大导师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多出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探索实施财政划拨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及其他有关资金三者有效结合资助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没有科研经费或近五年内年均科研绩点达不到学校规定标准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3、加强师德和学术道德建设

加强师德教育和思想教育,引领导师坚定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导师对本人和所指导学生的学术行为负责;凡出现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学生不授予或取消已授予学位,导师取消指导学生资格。

(三)构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推进招生考试办法改革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特别是学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制订、实施优秀生源奖励资助办法,吸引和汇聚优秀生源。改革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办法,鼓励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完善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

2、加强培养过程监控

制订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督导在课程教学中的“督、导”作用,实施学校、学院、学科三级听课制度,加强课程教学监控。严格研究生学业考核,完善中期筛选制度。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予以淘汰或分流,对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实施个性化培养。

3、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管理

严格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制度、中期检查制度。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审查,提高学位论文盲评的比例。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实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发挥学院(教学部)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作用。

4、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

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规格、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评估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5、健全激励机制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立项,加强研究生培养理念、培养模式、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质量保障及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实施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资助可能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重要应用前景的学位论文选题,激励研究生做出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提高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获奖数量,力争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零的突破。

设立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继续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工作者。

(四)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

把导师队伍、培养质量与就业情况纳入学科建设评估体系,引导学科围绕师资队伍建设、条件建设、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等要素不断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扭转重申报、轻建设的倾向。充分发挥各级重点学科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方面的示范作用。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需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建设一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不断巩固和优化应用学科和基础学科,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加强研究生德育工作。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进”工作。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把课堂教学与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形势政策教育结合起来,与网络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提升教育教学效果。把导师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充分发挥其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加强研究生政工队伍建设,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加配备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以及研究生社团的作用,尊重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主体地位,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在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党政各部门、各培养单位、全体教职员工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学校、学院(教学部)每学期专题研究研究生教育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二)设立专项经费(包括课程建设基金、教材建设基金、教育创新项目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学术交流基金、奖励基金等),支持和资助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增加投入,加强研究生用教室、实验室、图书资料和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

(三)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与管理水平。

(四)把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列入学校发展建设的重要日程,与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理科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已有条件,全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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