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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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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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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研培养字[2009]24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激励高水平教师出精品教材,强化研究生教材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立项的基本原则
1、精品性原则。教材编写要突显我校学科特点,做到高起点、高质量、有影响、创品牌。编写的教材要能代表国内本学科教材的较高水平,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系统性强、内容新。有良好的通用性,教材出版后能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并能推广使用。
2、先进性原则。编写的教材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尽可能吸收国际最新的研究进展;要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反映学科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先进性。
3、与教学改革同步性原则。研究生教材是课程体系和教学改革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建设要与教学改革同步,使教材更好地为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服务;要能够反映教学改革最新成果;教材要正确把握研究生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方向,适应创新能力培养的需要,为研究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二、教材建设基本要求
1、申报教材必须是专业学位课或是国家、省重点学科相关专业特色课程的教材。
2、申报教材所属课程已经开设3年以上,有成熟的讲义或多媒体课件。在研究生教学实践中教学效果显著,得到同行教师及学生的好评。
3、教材的编写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主编1人。
4、申报教材建设的主编每次只允许申报一种教材,在教材未出版之前一般不得申报新的建设教材。
5、对于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的译著也可作为资助对象。
6、列入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优先资助。
7、如本学科已有推广使用的高水平教材(如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不鼓励我校教师重复编写。
8、已获学校经费资助的教材不予重复资助。
三、教材建设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授课教师)填写《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教材讲义及多媒体课件,报至所在学院。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初步评审后上报电子版和纸件一式三份。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核批准,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由各学院组织教材的编写工作,并按计划交稿。
四、教材建设立项后的管理
1、获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
2、教材建设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时划拨总经费的60%,正式出版时拨付剩余部分。
3、学校根据立项建设进度安排,对教材立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教材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初稿,由学校聘请相关专业的2-3名专家对全部书稿进行审阅。至少有2名专家同意的交出版社出版;有2名专家不同意的,本次资助作废。到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书稿者,本次资助作废。
4、教材受资助出版时必须标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资助项目”。

5、教材出版后入选“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或获得全国优秀教材奖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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