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关于做好“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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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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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

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教学部)、学科:

未来五年是学校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建设国内知名高水平综合大学的关键五年。学科建设水平是高等学校办学实力的主要标志。为做好《青岛大学“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科学和技术发展、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面向国家及区域科技发展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统筹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支撑条件建设,突出重点,明确定位,彰显特色,着力解决制约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问题,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系统性。将学科专业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内容紧密联系在一起,科学编制本学院(教学部)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2.前瞻性。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全面分析、准确定位,从全局把握学科专业发展的走向,特别注重学科方向的凝炼,使优势特色方向具有新的活力,同时鼓励前沿性、学科交叉型新兴学科方向的产生和发展。

3.协调性。各学院、学科制定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学校相关学科的现有资源和条件,避免重复建设。为适应国家对学位授权点主要按一级学科进行管理的政策调整,本次规划主要开展一级学科规划的制定工作。考虑到部分一级学科跨学院的实际问题,一级学科下已有2个以上(含2个)二级学科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按一级学科进行规划;一级学科下只有1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按二级学科进行规划。如:国际商学院负责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规划的制定工作,旅游学院负责旅游管理二级学科规划的制定工作。同时,鼓励学院、学科之间突破固有的管理框架,在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共同进行一级学科规划的制定工作,把编制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提高水平的过程。

4.可行性。各学院(教学部)、学科专业应立足本单位、本学科专业现有基础和特色优势,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要,充分发挥已有学位授权点和教学科研平台的作用,明确自身在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中的基本定位,并分析国家、区域或行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充分考虑投入和建设的可行性,提高有限资源的投入效益。

二、学科专业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学科专业方向。各学科与国内外同类高水平学科进行比较,分析学科发展趋势,明确学科发展定位,追踪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重点建设若干集成性、原创性和引领性作用的学科方向。集中学科现有特色和优势,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的产业领域,结合现有学科专业基础,培育若干体现优势特色的学科专业方向,拓展学科专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空间。

(二)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术队伍作为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通过特聘教授人才工程,着力培养或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按学科方向建设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十二五”期间,主要学术带头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数量,入选泰山学者的数量等实现明显增长。

(三)科学研究。各学科科学研究工作须围绕学科方向展开,争取在有限投入下获得更大产出,被SCISSCIAHCIEIMEDLINEISTPCSCDCSSCI收录学术论文的数量、专利数量、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数量,尤其是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科学研究奖励数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年均申报和获准发明专利的件数不断提高,产生一批标志性成果,科研实力大幅提升。

(四)人才培养。围绕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探索教学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把学校学科建设的成果持续地转化为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建立体现我校特色的研究生与本专科生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体系以及教学管理体系与机制。提高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着力培育省级以上教学(教材)成果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术交流。各学科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教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派出或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争取担任重要学术团体的主要职务,通过主办、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增强在国内外学术界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六)条件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及本行业、区域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充实和改善教学科研条件,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基地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在某些学科领域构建起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科研平台。

三、规划编制范围和有关要求

(一)规划编制范围。所有承担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学院(教学部)、学科专业。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拟在“十二五”期间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本科专业按照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学科按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现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按照《青岛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表(2011-2015)》格式单独制定发展规划。

(二)各学院(教学部)、学科专业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是学院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学科专业建设的依据,是学院(教学部)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蓝图。为努力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强化学院(教学部)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教学部)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以科学、务实、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广泛听取一线教师意见,深入开展“十二五”学科建设规划研讨、论证工作。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印近年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授权点等有关申报材料,供论证参考。

(三)本次规划制定同时开展学科建设重点项目征集工作。学院(教学部)可根据学科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新兴交叉学科领域,论证提出“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议。此类建议须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应具备较好的基础,队伍结构合理,科学研究任务充足。要加强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财力可能,要对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落实建设措施可能存在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和估计。各学院(教学部)限报1项。

四、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青岛大学“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教学部)须成立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科专业规划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各学科专业做好“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学院(教学部)提交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材料后,学科办将组织专题评审会,评估规划材料,遴选、统筹重点项目建议。评审结束后,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规划总体思路,统筹重点项目,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同时研讨确定各重点项目的投资方案,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或筹措方式等。

715前,各学院(教学部)将本单位“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编制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加盖公章后,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知行楼111室)。

830前,以学院(教学部)为单位,将《XX学院(教学部)“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青岛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表(2011-2015)》、《青岛大学“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重点项目建议》各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恩贤,电话:85953573,邮箱:xkb@qdu.edu.cn

 

附件一: XX学院(教学部)“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提纲

附件二:《青岛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表(2011-2015)》

附件三:青岛大学“十二五”学科建设重点项目建议格式

附件四:青岛大学“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进度安排

 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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