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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关于修(制)订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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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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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培养字[2024]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完善和优化研究生过程培养,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要求,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布局,注重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分类精准培养

以服务社会需求、适应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导向。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鼓励学科交叉,强化科学方法训练及学术素养提升。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鼓励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增加实践环节学分。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有机衔接。培养方案依据教育部2024年1月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修(制)订。

(二)优化课程体系,规范教学管理

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明确硕士、博士不同学位层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培养过程各环节要求,体现各一级/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内涵与特点。课程设置参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三)科学设置环节,强化质量管理

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研究生开题考核、中期筛查、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的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做到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开题考核、中期筛查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等关键环节的考核筛查作用。

三、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修(制)订主要包括研究方向、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其他培养环节、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等。

(一)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体现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特色。各研究方向应拥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学术带头人以及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成果。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应对研究生掌握的知识体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学术科研能力等提出具体要求,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强科研能力、较高学术素养的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修业年限

研究生实行以基本学制为基础的弹性修业年限。

普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4年。

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4年或6年;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8年。

(四)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强调科教融汇协同育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强调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落实“双导师”培养机制。

工程硕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工学交替”方式,推进基础课程教育与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实践教育有机衔接,把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嵌入学生培养全过程各方面。

(五)课程设置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理论课程16学时为1学分,实践课程32学时为1学分,一门课程不超过3学分,不得超学分设置。建议2年制研究生全部课程在1-2学期完成,3年制理工医类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在1-2学期完成,3年制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在1-3学期完成(师范类和艺术类课程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设置);建议博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在1-2学期完成。

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分别设必修和选修。公共必修课主要包含思政课程课程2个类别。公共选修课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类、外国语类、艺体与人文社科类、科学与医学素养类、创新创业教育类国际化课程类等多个模块。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1 学分)纳入研究生课程体系,并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和全体师范生的公共必修课程。英语课程实行“分类施教、分级设课、分层教学”的原则,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水平研究生的学习需求。

专业课由培养单位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设置(见表1)。

1 研究生专业课课程体系

专业课

类别

名称

基本特点

学术学位

研究生

专业课

专业理论课

(学位课)

理论讲授为主,主要面向一级学科开设,强调基础性、前沿性和系统性。

科研实践课

(学位课)

课程实践为主,主要面向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设,旨在加深研究生对理论的理解,提高学术创新能力。

研究方向理论课

(非学位课,可限定选修)

主要面向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设,旨在配合专业理论课教学内容,培养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创新能力、思辨能力。

学科融合课

(非学位课,可限定选修)

主要面向研究方向开设,旨在拓展研究生知识面,扩大学术视野。

专业学位

研究生

专业课

专业理论课

(学位课)

主要面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开设,旨在提升研究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产教融合实践课

(学位课)

主要面向专业学位领域开设,鼓励以项目为依托,邀请行业企业专家牵头建设,将部分工程硕博士主课堂移至企业。

研究方向理论课

(非学位课,可限定选修)

主要面向研究方向开设,鼓励开设与职业资格认证相衔接的课程。

行业实践实训课

(非学位课,可限定选修)

按照教指委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工程技术实践平台及联合培养基地等资源。


严禁因人设课、避免同一学科不同研究方向重叠设课。近两年未实际运行的课程,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予取消。凡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各单位须按时开出。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内容。

1.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管理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严格按照教指委指导性意见明确实践活动要求,可采用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和要求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2.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前沿讲座等具体形式和要求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3.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学术论坛1次或学科竞赛1项。鼓励研究生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竞赛,以及教指委组织的省部级以上竞赛活动。

(七)其他培养环节

其他培养环节包括必读书目、个人培养计划、开题考核、中期筛查、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内容。

1.必读书目:培养方案中应列出在学期间需阅读的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学术期刊(不少于20种)。理工医类研究生须完成不少于20篇阅读笔记,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须完成不少于50篇阅读笔记。

2.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和进度等。

3.开题考核:建议2年制硕士研究生在第2学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考核;3年制理工医类硕士研究生在第2学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考核,3年制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博士研究生在第2学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具体要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与质量管理规程》(青大研字[2021]6号)。

4.中期筛查: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后的1-2个学期进行中期筛查2年制研究生不做中期筛查要求建议3年制理工医类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参加中期筛查3年制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在第4学期参加中期筛查;博士研究生在第5-6学期参加中期筛查。具体要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与质量管理规程》青大研字[2021]6号)。

5.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要求具体见《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20]3号)。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

各单位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结合学科内涵和特点,原则上在不低于目前执行的申请学位学术条件基础上,分层次、分类别修(制)订本单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条件。

四、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培养方案学分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设置(表2和表3)。专业学位应包含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1学分)根据教指委要求,可开设职业伦理、知识产权等相关课程。专业实践建议按照每61学分核算

针对跨学科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设置补修课程,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科核心课程,由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必须合格,不计学分。

来华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根据上级文件做相应调整。


2  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层次

类别

公共必修课程及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及学分

专业课

学分

必读书目

学分

必修环节

学分

总学分

硕士

理工医

5学分

思政类3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4学分

包含但不限于

1.《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青年·习党史》(三选一,0.5学分)

2.研究生英语选择性必修课程(2学分)

3.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5学分)

18学分

≥1学分

≥2学分

30学分,

可上浮30%

人文社科

5学分

思政类3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22学分

≥1学分

≥2学分

34学分,

可上浮30%

博士

   普博

4学分

思政类2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英语类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1.5学分

包含但不限于

1.《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青年·习党史》(三选一,0.5学分)

2.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学分)

≥4门

≥7学分

≥1学分

≥2学分

15.5学分,可上浮30%

硕博连读

7学分

思政类5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3.二选一: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20学分

≥1学分

≥2学分

31.5学分,可上浮30%


3  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层次

类别

公共必修课程及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及学分

专业课

学分

必读书目

     学分

必修环节

    学分

总学分

硕士

理工医

5分

思政类3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4分

包含但不限于

1.《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青年·习党史》(三选一,0.5学分)

2.研究生英语选择性必修课程(2学分)

3.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5学分)

14分

≥1分

≥8分

执行教指委要求,建议32学分可上浮30%

人文社科

5分

思政类3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16分

≥1分

≥8分

执行教指委要求,建议34学分可上浮30%

博士

普博

4分

思政类2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英语类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1.5分

包含但不限于

1.《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青年·习党史》(三选一,0.5学分)

2.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学分)

≥3门

≥5分

≥1分

≥8分

执行教指委要求,建议19.5学分可上浮30%

硕博连读

7分

思政类5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3.二选一: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1学分)

英语类2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术英语(2学分)

≥18分

≥1分

≥8分

执行教指委要求,建议35.5学分可上浮30%


五、其他

本指导意见自202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2023级及以前研究生执行入学年度的培养方案。本指导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培养方案修订相关文件汇编(见https://grad.qdu.edu.cn/info/1031/3731.htm)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zip

附件3: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pdf 

附件4: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编码标准及学院代码对照表.pdf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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