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4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导师指导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5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以及《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以及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管理要求
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含精品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含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创新成果。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优质研究生课程8门,精品研究生课程1门。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8门,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2门。
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要求。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1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要求。
(四)研究生创新成果。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29项。第一申报人应是具有青岛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名额分配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各学院可在三类项目中限选两类各推荐1项;医学部可在以上三类项目中各推荐2项,并分类排序。
(二)研究生创新成果:各学院(学部)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序推荐。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学部)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总数的0.5%择优排序推荐(四舍五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学部)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的0.5%择优排序推荐(四舍五入)。学院(学部)推荐人数不足1项的,可按照1项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学部)初评。各学院(学部)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单位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推荐名额报送。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学院(学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直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学院(学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10月10日下午2点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支撑材料和相应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dupyb@126.com,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如“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学院名称—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材料各1份,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分管领导等签字,学院(学部)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逾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精品研究生课程、优质研究生课程、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创新成果分类评审,确定各类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申报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系统”(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完成网上申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本次申报中,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各类省级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3 项。
2.各项目申报人要高度重视,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有研究生项目下一年度的推荐及申报资格。
3.各学院(学部)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学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优质研究生课程:赵老师 85950198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马老师 85953652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创新成果:泮老师 85955501
研究生院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