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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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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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2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开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推荐数量

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面上、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重大项目和专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学校可推荐面上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重大项目1项,专项项目1项。申报人根据《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具体见附件1)自主选题申报。

每个学院限选一类项目,可推荐1项;医学部不限类别,须排序推荐3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严格执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相关规定,在主持人、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或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鼓励学院(学部)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已经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校级除外)或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未通过推荐的重点项目,择优推荐为面上项目。未获推荐的重大项目、专项项目不再转为面上项目。

四、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学院(学部)完成申报材料核查、初审和推荐意见公示(不少于3天)。并将推荐项目的《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具体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学部)推荐简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qdupyb@126.com。

2.9月27日-2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并公示;

3.10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系统,完成申报书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

4.10月7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各推荐项目在系统提交的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并提交学校《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学部)要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做好材料的核查、评审推荐、公示等环节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对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85950198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学部)推荐简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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