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督导队伍结构,切实发挥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的作用,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研究生院将开展2023年度第十三届校级督导选聘工作,任期三年。
一、计划选聘范围及人数
计划选聘研究生教育督导15人。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医学和艺术与体育学6个组,督导29个学院(部)研究生教育工作。
分组 |
负责学院 |
督导人数 |
人文科学 (6个学院) |
历史学院、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院、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2 |
社会科学 (7个学院) |
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质量与标准化学院 |
3 |
理学 (6个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工学 (5个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2 |
医学、生命科学 (医学部+1个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部 |
4 |
艺术与体育学 (3个学院) |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
1 |
二、督导职责及选聘条件
见附件1:《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三、选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申报个人完整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申请表》(附件2),并报送在职期间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 各学院(部)完成初审后,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qdupyb@126.com,申请表文件夹命名方式为“xx学院(部)第十三届督导推荐”。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 85953652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