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青岛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教育督导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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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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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督导队伍结构,切实发挥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的作用,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研究生院将开展2023年度第十届校级督导选聘工作任期三年

一、计划选聘范围及人数

计划选聘研究生教育督导15人。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医学和艺术与体育学6个组,督导29个学院(部)研究生教育工作。

分组

负责学院

督导人数

人文科学

6个学院)

历史学院、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院、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

社会科学

7个学院)

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质量与标准化学院

3

理学

6个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

工学

5个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

医学、生命科学

医学部+1个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部

4

艺术与体育学

3个学院)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1

二、督导职责及选聘条件

   见附件1:《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选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申报个人完整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申请表》(附件2),并报送在职期间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 各学院(部)完成初审后,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qdupyb@126.com,申请表文件夹命名方式为“xx学院(部)第十三届督导推荐”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  85953652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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