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 4 号)文件要求,学校对近年立项建设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开展了结题验收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2日至8月14日,3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准荐名单持有导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导议,说明理由与事实依据。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导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0532-85953652,邮箱qdupyb@126.com。
附件: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pdf
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