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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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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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资源项目

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创新计划要求和《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导师和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等文件部署,现就2022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

2022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研究生创新成果部分。其他项目将另行部署。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青岛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推荐评选数量:33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

2022年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立项建设项目包括: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优秀研究生教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部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工作已另行安排。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推荐评选数量:12门。(全省立项220门左右其中精品课程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课程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二)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推荐评选数量:12门。(全省立项220门左右其中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10%左右,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10%左右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三)经费支持。

优质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由学校统筹综合评价奖补经费予以支持。鼓励各学院(学部)结合自身实际,支持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四)项目管理。

项目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管理和验收。

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组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高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由所在高校追回支持经费。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建设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建设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2—3 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并应有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指委成员参加。在高校结题验收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对精品课程和精品案例库组织专家评审。凡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或案例库的(涉密除外),均将纳入省级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四、申报程序

1.学院(学部)初评。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在学院(学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1)研究生创新成果:各学院(学部)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序推荐。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学部)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总数的0.7%择优排序推荐(四舍五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学部)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的0.7%择优排序推荐(四舍五入)。学院(学部)推荐人数不足1个的,可按照1个推荐。

2)优质研究生课程:根据学院(学部)开设研究生课程数、年度教学工作量综合情况,分配推荐限额(详见附件9)。超过(含)2项的排序推荐。

3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各学院(学部)不限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超过(含)2项的需排序推荐。

各学院(学部)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各学院(学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学院(学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学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并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上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部推荐意见按项目类别分类排序汇总,报送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

学院(学部)报送《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各一式1份(附件23、4;每个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以上纸质材料需由学院(学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学院(学部)还需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2电子版材料

学院(学部)汇总报送《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汇总表》《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3、4Excel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如:**汇总表-**学院/(学部)。

项目申报书由各学院(学部)分类汇总后,报研究生院。每个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申报书PDF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第一申报人(如: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学院/学部-姓名***)。

3)材料报送方式与要求:各项材料请于20221129日上午10:00报送至研究生院。纸质版一式1份交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学部)为单位发送至qdupyb@126.com邮箱。

研究生创新成果联系人:泮君玲,电话:85950198 

优质研究生课程联系人:赵海宇,电话:85950198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联系人:马桂馨,电话:85953652 

 

附件:

1.《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

2.2022年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3.2022年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学位)申报书(以系统模板为准)

6.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专业学位学位)申报书(以系统模板为准)

7.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系统模板为准)

8.山东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以系统模板为准)

    9.2022年山东省优质研究生课程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9.zip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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