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三、提交方法与时间
1. 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各培养院校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最多可向教指委推荐10篇教学案例,如有超出,将取排序前10的教学案例。
2. 通过各培养院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和单位授权书(附件4)。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四、案例评审与收录
1. 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
2. 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附件: 1_1-2.教指委发2023-01号(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20220104)
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