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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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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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延期返校。为减少疫情对教学秩序的冲击,圆满完成本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现对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开学时间调整和本学期教学任务,研究生课程于2月17日按管理系统中的课表时间正式执行,以线上、移动端等多元形式开课(正式开学后可按原授课方式进行),确保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各学院(学部)根据实际情况,力争在正常学期内完成既定教学任务,加强教学秩序管理,保障教学质量。

时间
研究生院
学院(学部)
任课教师
2月10日前
1.发布春季学期培养工作调整方案。
2.发布课程信息化建设通知。
3.发布博雅、雨课堂等部分网课平台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材料。
1.2月8日前制定学院(学部)课程教学安排预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知授课教师。
2.落实并发布专业课选课学生名单。
3.指导督促本单位春季学期课程信息化建建设,审定课程《教学进度调整表》、《学分认定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全部选课学生,协助落实线上课程软硬件条件
4.转发网课平台操纵手册、使用说明,转发网课资源名单。
5.开课单位在学院(学部)网站发布课程微信群信息,通知相关研究生。
1.学习线上教学技术,熟悉线上授课方式。
2.2月10日前讨论拟定春季学期《教学进度调整表》,报学院(学部)审核。
3.调整课程教案。理顺新的授课方式下教学内容组织、学习要求,课时分配等,做好教学安排。落实课程软硬件条件。如需使用相关平台网课资源,须经充分论证,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填写并上报《学分认定申请表》。
4.不能在线授课的课程,提交说明,制定开学后补课计划,报学院(学部)审批
5.建立课程微信群,便于师生沟通。
2月14日前
1. 依托相关企业,提供博雅、雨课堂等部分课程平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技术服务。
2.备案学院(学部)《教学安排预案》、《教学进度调整表》和《学分认定申请表》,并监督执行。
1.组织教师加强学习,利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做好支持和服务。
2. 落实授课教师和学生已完成线上课程所需硬件、软件准备。通知教师做好开课准备,选课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3. 建立线上授课教学秩序检查制度。
1. 建立线上课程班级,进行授课试运行,及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 进一步补充完善网课平台、微信群、QQ群等线上授课方式涉及的视频、过程考核、学生名单等内容,优化教学设计,向学生发布学习规定。
3. 如线上授课不能按预期进行,制定备用方案或补课计划,报学院(学部)审批。
2月17日-28日(第一、二周)
1.春季学期课程正式开课,检查线上授课教学秩序。
2.依托相关企业,提供博雅、雨课堂等部分课程平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技术服务。
3.做好公选课(网课)开课准备,发布公选课(网课)上课要求。
1.落实本单位春季学期课程开课情况,建立学院(学部)内教学秩序情况日报制度。
2.为线上授课提供支持和服务,及时了解运行情况,反馈问题。
3. 根据公选课(网课)选课名单及相关要求,通知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1.首次线上开课教师,必须提前一小时进行测试。
2.教学秩序及课程运行情况及时报开课单位。
3.关注学生反馈信息并及时解答
3月2日至疫期结束
1.公选课(网课)开课,及时解决有关问题。3月2日-27日四周上课,3月31日-4月3日一周时间考试
2.春季学期线上授课教学秩序检查。3.依托相关企业,提供博雅、雨课堂等部分课程平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技术服务。
1. 提醒学生及时完成公选课(网课)学习及考核。
2.全面了解本单位线上课程开课情况,继续学院(学部)内教学秩序情况日报制度。
3.为线上授课提供支持和服务,及时了解运行情况,反馈问题
同上

二、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
1.各学院(学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讨,统筹安排好延迟开学期间和正式开学后的课程教学工作,稳妥推进春季学期培养工作。详细制定本学院(学部)春季学期教学安排预案,根据要求填写《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学院(学部)课程教学安排预案》(附件1,以下简称《教学安排预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2.根据工作预案,指导课程主讲人以课程为单位制定《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调整表》(附件2,以下简称《教学进度调整表》),学院(学部)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选用相关平台网课资源的课程,严格审核《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及时通过学院(学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发布课程群信息,协助授课教师和选课学生组建网课班级,畅通师生信息沟通渠道。
4.及时转发信息化教学相关信息,通过使用手册、简明教程、视频培训和答疑等多种途径,为春季学期线上教学提供及时周密的服务和支持,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5.积极做好工作统筹,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生课程具体安排及学习要求,确保选课学生按时参与,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
6.落实本单位春季学期课程开课情况,建立学院(学部)内教学秩序情况日报制度。确保所有学生有课可选、有课可学,学业不延迟。
7. 延迟开学期间,课程教学可采取包括慕课在内的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包括:
(1)直播授课:教师在约定的时间在网上开直播课,学生在线实时观看学习;
(2)录播授课:教师录制讲课视频或配语音解说的课件放在网上,学生按教师要求完成学习;
(3)慕课授课:教师利用各种在线慕课平台上现有的慕课资源授课推荐使用雨课堂及超星博亚平台
(4)研讨授课:教师在网上提供学习资料和相关指导,定时开展线上答疑、讨论,学生按教师要求完成学习。
(二)授课教师
1.授课教师拟定《教学进度调整表》,明确线上授课方式和要求,落实线上课程软硬件条件,明确延期开学期间本课程授课方式、授课途径及对学生学习的具体要求。对于不能在线授课的课程,向学院(学部)提交说明,制定开学后补课计划,报学院(学部)审批。
2.调整课程教案。理顺新的授课方式下教学内容组织、学习要求,课时分配等,做好教学安排。按照授课要求建设网课或选用国家推荐课程资源,建立课程群,加强师生沟通。利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方式方法,通过录制视频,上传课程PPT、教案、题库等,完成线上授课课程建设,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试,以及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手段,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络学习章节中的知识点盲区,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的线下课程讲解提供参考。
3.如需使用相关平台网课资源,需认真审查课程信息,科学严谨充分论证,确定能满足我校研究生培养要求,便于学生学习。选用的课程可以代替现有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也可以作为我校研究生课程的一部分,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混合式授课方式。课程负责人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报学院(学部)审批。

4.如因工作安排、疫情隔离需要或身体健康情况,教师在延期开学期间或正式开学后不能按期授课,应及时告知课程负责人,制定应急方案,报学院(学部)批准,尽最大努力保障研究生学习需要。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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