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核算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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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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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17年春季学期

研究生教育工作量的通知

研培养字﹝201711

各学院(学部):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对研究生教师付出的劳动予以量化,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学期

2017年春季学期。

二、核算标准

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37号)(附件1)进行。

三、具体要求

1. 材料填写要求

请各学院(学部)安排专人负责计算并核对本单位相应的教育工作量,准确填写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指导教师工作量相关材料。其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应与课程表实际上课学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任务均相符)填入《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2),导师指导工作量填入《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3)。学院(部)公示工作量,教师无异议后,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纸质版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2.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材料的纸质材料请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浩园教学楼901房间)。

附件2教学工作量及附件3指导教师工作量的电子版发至:3367135657 @qq.com

3.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纸质、电子版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2017526日。请各学院(学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咨询:王老师、宫老师

附件:附件1,2,3.rar   

附件1: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doc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3: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xls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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