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7﹞10号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促进课程建设改革,经研究决定,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三周(4.24-5.19)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学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课堂教学。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用学校抽查、学院(部)自查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可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本学院(部)教学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又未开课等情况;
2、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课堂纪律与学生到课率情况等;
3、研究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教学档案归存档情况以及研究生课程教学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课程信息导入、教学任务、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等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检查人员须认真填写《青岛大学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1)。
2、各学院(部)主管领导要听至少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附件2)。
3、自查期间,每个研究生培养学院(部)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小结,各学院(部)须写出本次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格式不限,要求标题为“XX学院(部)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总结”, 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各学院(部)将总结材料以及附件1、附件2纸质版汇总并左侧装订,于5月25日上午11: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901)。总结材料电子版同时请发培养办(901)邮箱。
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学院(部)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本次教学秩序检查工作,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
2.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
联系:宫老师
电子邮箱:3367135657@qq.com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