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秘﹝201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附件1)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限年限),且目前在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一)学院组织申报:申报不限名额。学院按申报条件组织推荐合适人选并于 4月7号前提交研究生院。
(二)学校审核推荐及报送工程教指委:4月14日前完成。
三、报送材料及其要求
(一)《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及其电子版一份。
(二)推荐表中所列举的各项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三)《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
(四)参评人事迹介绍材料纸质版及其电子版(word和PDF版)各一份。模板及其要求见附件4。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浩园教学楼9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qdu85954388@163.com。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工程教指委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请有关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本次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孔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5950198
1.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秘﹝2017﹞9号)
2.参评推荐表
3.参评信息汇总表
4.事迹介绍(模板)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