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研培养字[2015]11号
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加快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结合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学校决定通过自愿申报方式,开设一批全校性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宗旨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是从多学科角度为研究生提供从事科学研究共同需要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帮助研究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人文科技素养,规范学术道德,提高学术写作能力的高水平课程。教学内容须区别于本科教学,体现教学与科研基本能力培养相结合,教学与相关行业基本技能培养相结合,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学科综合素质。
二、课程分类
1.外语类课程: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多种外语的应用水平,增强研究生国际交流的语言能力,除英语外,学校计划开设其它外语类课程。
2.方法论类课程:拟开设1-2门,为多学科或多学科门类研究生学术科研提供研究方法的课程,帮助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设计步骤和系列研究方法、数据处理与统计方法等。
3.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类课程:为理、工、医类研究生提供人文素养类课程,为人文社科类研究生提供科学素质类课程。为研究生提供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了解科学发展和科学研究规律及多学科交叉融合特点,为不同学科开展交叉研究提供研究性知识和具有科学研究性质的启示性科学问题。
4.创新创业类课程:拟开设1-2门,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类课程。
三、申报要求
1.课程要求
① 教学内容系统、丰富,有助于研究生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结构;
② 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定,能够连续多年面向全校开设;
③ 课程安排应适应跨学科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的程度,具有一定通适性;
④ 课时设置原则上为18学时,1学分;
⑤每班学生最多不超过80人,选课人数低于30人以下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设(本专业已开设相近课程的学生不可选);
⑥区别于本科现有通识课授课模式,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方式。
2.任课教师及教学团队要求
① 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任课教师组成;
② 有教学大纲及考核要求;
③ 一名任课教师(含团队负责人)至多承担三个班级的教学任务;
④ 学生成绩评定由团队成员共同完成。
3.团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① 团队负责人须为青岛大学在编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② 团队负责人及任课教师须在相关领域上过一门以上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
四、申报流程
1.2015年6月26日前,由课程教学团体负责人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同时将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案一并上交所在学院(教学部)。
2.2015年6月29日前有关学院(教学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式2份,可复印)、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案(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浩园901,电话:85953652),电子邮箱:peiyangke2008@163.com。
3.2015年6月30日——7月5日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课程进行遴选、审批,择优开课。
五、后期管理
1.教学管理
① 实行课程教学团队和负责人所在的培养单位共同负责制。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学院(教学部)做好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工作;
② 研究生院将不定期进行课堂教学及到课率检查;
③ 开课名称或授课内容发生变化需申请更改。
2.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暂行规定》执行。
3.质量评估与资助
① 凡经听课专家和学生反映质量较低的课程,经研究生院调研核实后,终止开课;
② 对于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并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课程,鼓励开课教师适当增加开课班数(不超过3个班),并优先作为“青岛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资助。
六、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教学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申报;
2.已经开设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