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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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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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培养字[2012]3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本次培育项目采用各学院限额申报的办法(名额分配见下表)。在名额之外,如仍有非常优秀的申请者,可追加一项。学校将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选拔,作为培育对象,选拔数量根据申报情况从严掌握,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名额

   

名额

文学院

1

外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美术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1

物理科学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1

自动化工程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1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3

纺织服装学院

1

医学院

7

师范学院

1

法学院

2

经济学院

2

国际商学院

3

旅游学院

1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1

汉语言学院

1

 

 

二、申报程序

(一)由研究生本人与指导教师联合提出申请,填写《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由学科进行综合评议,通过者报所在学院,并提交已取得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成果原件,根据本院申报情况及限额,择优推荐。在42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及审核通过的成果的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文件名:论文培育+**学院)发送至   peiyangke2008@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入选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附件1: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

附件2: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

附件3: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一览表

 论文培育通知附件.rar

 

                                                   研究生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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