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是高等学校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的基本平台,它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龙头。学科建设主要指为了提高学校学科发展水平,对学校学科的构成要素、组织体系和整个学科体系进行有目标、有计划的建设。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学科建设是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基地建设等在内的广义的学科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从学科设置来看,学科门类往往不是很齐全,与研究型大学相比,学科的综合程度有限,优势和特色只集中在某些学科领域,整体学科势力不强。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教学研究型大学必须抓住机遇,高瞻远瞩,遵循学科发展规律,下大力气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一、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的原则
1.适应性原则
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需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竞争的需要。
2.特色性原则
一所大学的学科特色是区别于其他大学办学风格和特征的优势所在。学科结构与内涵是一所大学最本质、最核心的特色,是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如师资队伍状况、科研实力、资金来源和筹措能力等找出比较优势来,突出自己的特点,选准自己的主攻方向。学科特色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要从学科布局、专业设置、人才队伍建设、学科梯队建设、管理等方面突出自己的特色。
3.整体性原则
学科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但是一所学校不可能办全所有的学科,更不能把所有学科都办得很强,每个学校应当根据自己的条件,对学科进行整体优化,搞好学科布局的结构调整,重视学科结构整体性建设。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扩大,增加了不少新学科、新专业。但是,从学科结构优化的角度看,对于新增的学科专业,应当重新审视和论证。对于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基础短期内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应当实事求是地取掉。应当使学校的学科结构合理、有序,具有整体性,使学科之间形成相互依靠、相互支撑的良好的“生态体系”,构建合理的学科平台,形成相对完整的学科系统。
4.层次性原则
学科布局优化应当着眼于学科门类,落实在一级学科。一个大学应当至少使学科门类达到三个以上,但是,要实现学科的有效覆盖,必须以建设厚实的若干一级学科为支撑。一级学科之间也应当形成良好的依托关系。
二、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的科学定位
一般来讲,教学研究型大学应当结合三个方面考虑学科定位:一是学校自身已有的办学条件与特色;二是国家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三是世界高等教育与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教学研究型大学只有将这三方面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学科定位才会反映世界科技与高等教育的发展潮流,才会体现国家与民族的意志,同时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追求。
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科定位时必须实事求是,因校制宜。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把学科发展目标定得过高,盲目“攀高尚名”。不顾教育资源实际和教育规律制约,以“跨越式发展”、“超常规发展”的名义,把学科发展目标提到不切实际的地步。脱离实际的高目标不但不会给学科建设带来任何益处,而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使学校发展走上歧途。二是盲目“贪大求全”。不顾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状况等约束条件,为实现所谓的综合性目标,盲目扩展学科领域,表面上看学科的数量上来了,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办学基础,新建的学科往往徒有虚名,师资力量的分散又使传统的优势学科受到影响,办学特色的优势逐渐丧失。
三、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的关键
1.突出重点与一般扶持的关系
要改变长期以来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均衡发展观念,树立“只有重点突破,才有快速发展,才能全面推进”的思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人、财、物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创造学科“高峰”,不要修造学科“平原”,更不要去填充学科“低谷”,努力营造适于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生态环境”。在调整和整合学科资源的基础上,选拔一批重点学科率先发展,以重点学科为核心,围绕一个学科领域,形成若干个相互联系而且有若干比较稳定的学科方向的学科群,以此辐射和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只有这样,重点学科才能发挥优势,才有凝聚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为整个学科发展拓展空间、奠定基础。
2.优先发展与蓄势发展的关系
在重点支持优势学科优先发展的同时,从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遵循学科自身发展规律。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强化学科特色,在特色学科的“高、精、尖”的技术上下功夫,引领相关学科发展。对有发展潜力的学科,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积极培育,把其潜在的优势变为现实优势,逐渐形成“拳头”学科。
3.领头学科与支撑学科的关系
要建立和完善若干个优势明显、特色突出、覆盖面广、对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学科群。在学科群组建上,要充分论证,形成重点方向、重点学科、支撑学科、相关学科相统一的有机整体。同时,建立一批学科交叉平台,不断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构建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整体学科体系。
4.传统学科与新建学科的关系
在建设好传统学科的同时,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学科发展方向,有选择地设置、建设新兴学科。要区分不同情况,先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设置、发展新兴学科,在学科具备了一定条件后再考虑设置二级学科,切忌无规范地滥设。要从学科总体发展的角度关心新建学科,支持这些学科健康、快速地发展。同时,新建学科要遵循学科成 长规律,主动将自己纳入国内外统一的学术标准、要求和规范中,积极参与本领域的学术交流,在互渗互动的学科建设格局中寻求交叉点和生长点。
(摘自2004年12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张宁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