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学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16〕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自主动态调整工作。为配合做好此次自主调整工作,拟开展博士、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摸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摸底对象为我校现有的博士、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由牵头学院组织做好有关二级学科的信息的汇总上报。请各有关二级学位授权点积极配合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做好各项信息的统计和填报工作。
二、请有关学院(学部)将材料收齐后于4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校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qduxkb@126.com)。
三、此次摸底情况的有关信息将用于学校开展自主调整工作的参考材料,请各学位点认真做好梳理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姜 辉 联系电话:85953573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