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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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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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字[2014]3号
各学院(教学部)、各学科: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的列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1、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计划书已通过审核备案,请各有关学科尽快按照计划书列支有关款项,其中,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支付,其他项目根据计划书中上报年度完成支付。仪器设备须按照学校采购要求,尽快填写有关表格,报校学科办签字后,交资产设备处采购科统一进行设备论证采购,表格填报具体事宜可咨询采购科(联系电话:85953209)。
2、经核查账目,发现部分学科已经论证购置的设备在经费账目中无报销记录,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学科负责设备购置的人员认真核实,尽快完成已购设备的报销,如有其它问题,尽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对接。
3、2014年我校眼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学科的仪器设备统一进行政府采购。学校将统一安排招标采购,请有关学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及报销工作。
4、2014年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获批省拨专项经费共计518万元(详见附表),根据学校财务处有关要求,请有关学科尽快填报《青岛大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书》(下载地址: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下载专区),其中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经费须达到要求值,理工医类学科一般不少于总经费的70%,人文社科类学科一般不少于50%。部分学科往年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经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本年度计划要做适当考虑。
5、未按要求上报计划书或未按计划完成经费列支的学科建设经费,学校财务处将统一回收结余资金,并扣减项目承担部门明年预算的经费指标。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提交说明。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专项经费
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专项经费是指用于资助研究生创新工程的经费,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青岛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青岛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青岛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青岛大学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列支经费,并在项目建设期内尽快完成经费使用。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附表:
2014年国家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获批省拨专项经费情况
序号
重点学科类别
学科名称
经费额度(万元)
1
国家级
眼科学
60
2
生理学
61
3
省级特色
中国现当代文学
37
4
凝聚态物理
60
5
系统理论
60
6
材料学
60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8
纺织工程
60
9
病原生物学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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