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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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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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大研字〔2017〕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修业年限内的统招研究生须于2月23日前按时返校,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证内页须加盖本学期注册专用章。不能如期到校报到注册者,应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因培养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查阅资料等工作的研究生,如不能按时回校注册的,也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大研字〔2017〕16号)关于研究生注册相关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再注册。

对于未完成学期注册的研究生将限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从而无法进行选课、成绩查询、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申请等相关环节的系统操作。

学费缴纳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办公电话:85953976。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期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期注册工作,确保学期注册工作严肃、认真完成。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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