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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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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为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

按照上级要求,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我校招生计划较少,只接受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同时还须符合《青岛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学业要求。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持《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生源地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取得报考资格的博士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交省级部门盖章的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并明确告知学校研招办本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考生须按学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网络报名时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并参加相关考核。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须在综合考核前送交学校研招办

五、录取

1.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2.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其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3.本文件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