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增加2025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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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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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5]6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2025年夏季增加第二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学期初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因论文研究推迟等原因未完成第一批次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夏季第二批次,第二批次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申请。

二、日程安排

第二批次学位授予日程从6月初至7月上旬,整体周期较短,申请第二批次的研究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和相关材料,具体日程安排详见《2025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附件)。

第二批次审核流程和第一批次相同,各有关学院论文质量保障出发,务必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流于形式、疏于管控,要严格执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全流程管理,切实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三、有关说明

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大学位字〔2025〕4 号)第二十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在所有学位申请期间,论文送审次数累计不超过三次。研究生申请二批次会占用一次盲审机会。



附件2025年夏季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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