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4]10号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20〕3号)的有关规定,请学院(部)按照以下工作安排做好学位论文复查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后校级复查
学校抽取了部分论文,在院(部)级复查基础上进行校级审查,校级抽查答辩后复查名单详见(附件1)。校学位办将组织独立的复查专家组,对学位论文进行复查。复查专家组意见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位审核的重要参考。提交校级复查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时间:请有关学院(部)于7月4日下午16:00前提交答辩后定稿学位论文。
2.提交格式: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记录和定稿学位论文依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涉及到作者及其导师信息的地方应遮挡回避。文档以“学号-姓名-学院(部)(答辩后复查)”命名。
二、定稿论文提交
(一)学位论文定稿后,学位申请人、导师、学科和学院(部)须填写(附件2)《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一式一份纸质版,存入学生学位档案。
(二)纸质版论文
1.定稿学位论文应符合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已交内部保密申请的论文,应在密级处填写:内部1或2年。
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论文页中,作者、导师和日期均须填写。
3.统一论文封面胶装纸质版学位论文按照档案馆和学院(部)要求提交相应数量纸质版论文。
(三)电子版学位论文
1.电子版学位论文内容须与定稿存档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按照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中学位论文电子封面格式)、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其中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需要论文作者和导师签署,以电子签或扫描页形式添加在电子版学位论文中。
2.论文以“学院(部)_姓名_学号”命名,中间连接符号为下划线“_”,保存为PDF格式(不能带有密码)。已申请内部保密的还需在电子版论文文件名加注“内部”。例:材料学院_张三_202012345(内部)
3.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于7月31日前将最终定稿电子版论文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至学位办邮箱qdxwb@qdu.edu.cn。
附件1 2024年夏季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后复查名单.xlsx
附件2 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doc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