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4]4号
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和就业指导,更好地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研究生指导和关注学生发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业规划与进度管理
导师应帮助研究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明确各阶段的学习目标和任务。在日常指导中,导师应密切关注研究生的学业进度,定期检查学习成果,确保研究生能够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实验研究和论文撰写等任务。对于学业进度滞后或存在问题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进行约谈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跟上学业进度。
二、提供学术资源与支持
导师应积极为研究生提供学术资源与支持,包括推荐相关文献、提供实验设备和场地、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等,同时应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交流能力。
三、加强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
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业过程中,要强调学术道德与诚信的重要性,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导师要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或引导寻求专业心理咨询。鼓励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确保学生能够健康地学习和生活。
五、关注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专业背景,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发展建议和就业指导。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学生与企业的交流,增强学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就业竞争力。
导师作为研究生的榜样和引路人,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在学术研究中,导师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为研究生树立严谨的学术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风气。在日常生活中,导师要展现高尚的道德品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