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2]11号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和择优上岗的原则,现将2022年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布置如下:
一、上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愿意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青岛大学在编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者或校外硕士生兼职导师。
3.原则上近一年内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5.申请人应具备指导硕士生从事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能力,原则上主持在研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优先,包括横向项目)、在研经费充足,同时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校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认可的他引次数为1次及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近三年指导过的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具体条件如职称、学位、学术成果、经费标准及指导水平等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
6.鼓励各学院(部)实行硕士生导师资助制,资助标准由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上岗资格:
1.出现过违反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的、或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因学术不端行为,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仍在处分期内;
3.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 “问题论文”导师在停招处理期内;
4.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青大学位字〔2022〕2号)的有关规定,导师“驾照式”量化评价2022年夏季学位论文盲评结果,记分求和≥12分的;
5.近一年内存在未履行导师职责,不能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中期筛选及论文答辩等相关培养环节;
6.近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导师培训,不服从研究生教育学术活动安排,不能执行校、院(部)、学科有关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7.因重大研究生教学、实验或其他工作事故受到处分,仍在处分期内;
8.因调离不再指导研究生或出国逾期未归;
9.因其他原因未通过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校审核。
二、上岗程序
1.学院(部)制定上岗标准
各学院(部)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在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和各学院(部)2021年硕士生导师上岗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按照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目的和要求,分类制定2022年硕士生导师上岗标准。新制定的2022年硕士生导师上岗标准须经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7月6日前报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对各学院(部)提交的上岗标准进行审核,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并执行。
2.个人申请
符合相关学院(部)上岗条件的申请者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向学科提出上岗申请。
申请上岗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需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五年内至多调换一次上岗的学科专业;
②原则上选择本学院内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若因研究方向相近要跨学院上岗的,须满足拟上岗学科、学院的上岗标准,经拟上岗学科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③最多选择1个学术学位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
首次申请上岗者还需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并签署《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
聘期内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特聘教授(具体名单以高水平人才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处备案为准)直接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4)向相关学科提出申请,不需要提交个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首次上岗者还需要签署《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
3.学科审议
学科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将符合条件者汇总并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4),连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一并提交学院(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部)将学科推荐的上岗名单和证明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聘期内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特聘教授可认定为上岗硕士生导师。审核通过的上岗名单需在学院(部)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者的《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存档备查。
5.学校备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硕士生导师上岗名单报学校备案。
上岗程序中2-4项由学院(部)自主安排时间。
三、材料提交
7月15日前,学院(部)将纸质版《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提交校学位办,同时将电子版《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4)、《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发至邮箱:qdxwb@qdu.edu.cn。
校学位办将抽检部分学院(部)导师上岗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人三年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并核减学院(部)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请各学院(部)务必将本通知传达给学院(部)内包括科研机构的每一位相关教师,进一步梳理学院(部)人才队伍现状和研究生培养水平,认真组织硕士生导上岗工作,真正选拔高水平教师进入硕士生导师岗位,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
附件:
附件1: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xls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doc
附件3: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rar
附件4:青岛大学2022年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汇总表.xls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