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1]3号
各培养学院(部):
现将2021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评阅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我校将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21年夏季申请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的全部论文进行检测,检测要求详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学位办字[2019]19号,附件1),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二、论文评阅
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继续实行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盲评由校学位办送审,每篇论文送审3位评阅人。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由各培养学院(部)提交线上平台送审,每篇论文送审2位评阅人。
已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内部申请审批要求的说明》(见《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的有关规定自行送审论文,送审专家名单须提前报校学位办审批。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按照《青岛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试行)》(青大学位字[2021]6号,附件2)执行。
三、论文提交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以“11065_学科代码_学号_LW”命名,文件格式为PDF文件,论文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须同时填写提交《论文信息表(博士)》电子版(附件3)。
按照《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规定,请各培养学院(部)于4月15日前汇总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及《论文信息表(博士)》,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2012@163.com。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以“学号-姓名-学院(部)”命名(视情况可在学院(部)后面加“学系或专业”),文件格式为WORD和PDF两种文件,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使用WORD文件,论文盲评使用PDF文件。两种文件格式的文本须一致,若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本次申请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论文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须同时填写提交《论文信息表(硕士)》电子版(见附件4)。
按照《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规定,请各培养学院(部)于5月6日前汇总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2012@163.com。经学位办反馈,“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提交线上平台进行评阅。
对于已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的研究生,经导师、学科及学院(部)审核后,可由学院(部)分批分次提前提交,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评阅。
四、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评阅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研究生论文答辩、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确认及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等。
请各有关学院(部)和研究生导师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初稿撰写和评阅前审核,鼓励各单位提前组织论文预答辩或论文预审,对于未达到答辩水平的学位论文暂不予提交检测和送审。
特此通知。
附件1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2 《青岛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pdf
附件3 论文信息表(博士).xlsx
附件4 论文信息表(硕士).xls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