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20[2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0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后复查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学位论文复查工作分为学院(部)和学校两级,分别组织独立的专家组,复查学位论文是否按照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完善、修改,具体工作要求参照《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20〕3号)。
各学院(部)须复查2020年冬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全部论文,包括往年已毕业(或答辩)但未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复查结果提交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作为学位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部)将本单位复查工作组织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9日前将纸质版送到校学位办。
学校在学院(部)复查基础之上,重点再对部分盲评成绩偏低、答辩前专家提出意见较多的学位论文进行复查(具体名单见附件)。学校复查的论文,须将《答辩记录》+《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修改后最终的学位论文》依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档,涉及到作者及其导师信息的地方应遮挡回避。文档以“学号-姓名-学院(部)(答辩后复查)”命名,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2月9日17:00前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2012@163.com)。
学位论文答辩后的复查工作是严格学位论文全方位全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论文复查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水平,杜绝问题论文出现。
特此通知。
附件 2020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后复查名单.doc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